4月25日省高院发布6起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典型案例,意义重大

四月份二十五日,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在公开信息沟通活动中通报了六个全省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平台联合维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集中体现了司法部门与行政机构紧密协作、快速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模式,展现了很好的示范和指导效果,为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了值得参考的维权范例,有助于强化全社会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一、信息共享助推“刑行”处罚双向衔接

——夏某等9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二零二二年七月,夏某与龙某某、但某甲共谋,打算合伙开公司贩卖假冒酒水,打算利益平分。随后三人凑钱设立了贵州某酒业有限公司,又聘请了推销人员,公司负责提供客户名单、电话卡、手机,推销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销售假冒酒水。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零二三年七月,执法部门在贵阳市多个快递存储点以及贵州某酒厂,查获了涉案的贵州茅台酒、五粮液等不同品牌的成品酒,总数达到一千九百零二瓶。二零二三年七月,夏某等五位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二零二三年九月,但某甲、但某乙向公安机关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经核实,这伙不法分子售卖了假冒的贵州茅台等成品酒,总金额达到1351251元,查抄到的1902瓶假酒,其价值为400963元。二零二四年八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24)黔01知刑初10号刑事判决文书,针对夏某等九名被告人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行为实施刑事惩戒,分别判处八个月到三年两个月不等的监禁期限,同时科以三万元到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裁决确定之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通报,该局在2025年1月把贵州某酒业有限公司归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告。

典型案例表明,刑事案件一旦判决生效,司法机关便借助与行政机关构建的信息互通及合作平台,将案件中的行政事项转达给相关单位,行政机关则依据法规采取必要行动,以此防止对违规行为的疏漏,彰显了刑事惩戒与行政处分之间的联动机制。

此事依照规定,若刑事案件裁决对行政案件性质判定有直接关联,则须遵循“先刑后行”的准则,即先审理刑事案件,再依据其结果来裁决行政案件,以此保障两类案件处理上的统一性,经由司法与行政机构的协作,共同维护法律应有的庄重与公平。

二、“一站式”服务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仁怀某酒业销售公司著作财产权纠纷案

原告仁怀某酒业销售公司是高尔夫酒瓶设计图著作权归属方,向被告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某酒业公司、河南某酒业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侵害原告酒瓶设计作品的著作权,请求二被告即刻停止侵害原告高尔夫酒瓶设计图作品的著作权,并需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万元。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有效利用了“中国酱香白酒主产区(仁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站”,并联合仁怀市人民法院和仁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处理,同时接受遵义中院的指导,通过多方合作,从不同角度推动争议解决,最终被告同意支付3万元作为赔偿金,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圆满结案。这起案件是工作站正式运作以来,成功协同处理的第一起涉及白酒知识产权的争议。

仁怀白酒品牌的形象特征是其关键的无形资产,酒瓶的样式构思属于此范畴,此案例在机构开始运作当天便成功解决了纠纷,体现了“一经设立即开始工作、接到请求立刻处理”的高效应对模式,为今后案件处理设定了速度标准,有力证明了基层知识产权维护单位“集中处理”的服务能力。司法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联合行动,强化彼此间的配合作用,为酿造行业开拓进取构建法律后盾,为酒精饮品领域联合维护树立典范,借助判例进行告诫,引导公司重视知识所属权,营造优良的经营条件。该工作站会继续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尝试在非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审理法院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对接等工作机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过程、跨地域保护强度,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水平,为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给予坚实的司法支持。

三、“三位一体”助力文化遗产保护协同共治

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毕节中院发挥司法保障作用,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实施行政监管,二者结合,采用“司法保障+行政保护+文化传承”的整合方式,合力创建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治理机制,4月3日下午,毕节中院联合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及相关合作单位举行会议,就签署《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协议》《文化遗产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衔接指引》形成初步共识。双方本着依照法规共同治理,实现资源互通有无,明确义务共同承担,促进合作共同进步的精神,构建了持续稳定的合作框架。

示范作用:司法机构与文化旅游业者合作管理,反映了法律维护与文化引导高度结合的实践,消除了机构间职责分割的现象,促成数据互通,摆脱了以往条块分割的管理难题,提高了管理效能,借助旅游业者反馈的预警数据,司法机关能够预先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节省了后续法律程序的支出。文化宣传机构阐释文物古迹的过往意义,实施专业维护措施,审判机关则在法律条款运用,事实材料收集,义务界定方面施展职能,二者结合构成“专业技艺+司法手段”的协同效应。

这一合作平台能够凸显彼此的业务长处,一起针对文化遗产的非法侵害进行治理,使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运用更加符合法律与标准,进而促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更新换代与开拓创新。

信息共享助推“刑行”处罚双向衔接_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总结_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平台协同保护

四、多方合力筑牢版权纠纷化解治理链条

2022年至今,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涉及铜仁市范围KTV娱乐场所经营者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共47起,目前仍有部分案件在准备起诉阶段,相关证据正在收集中。2024年11月,铜仁中院向铜仁市新闻出版局及市版权局提交了《关于音像著作权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针对强化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当月,铜仁市市场监督执法支队以及各区县宣传部等机构举行了强化音像版权保护的相关会议,2025年1月,碧江区人民法院接收了原告印江某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作品放映权被侵害的诉讼案件,在诉讼进行期间,通过先前实施的强化音像版权保护手段以及法院的协调努力,双方最终签署了庭外和解文件,案件因此得到解决。

示范作用在于融合版权执法、市场管控、舆论引导等多个机构的资源,借助协同调解手段,从根本上处理KTV领域的著作权违规现象,推动该行业实现稳健发展。

要尽量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可以节省法律系统的运作成本,并且能够增强KTV场所管理者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促进产业朝向正规化方向进步。司法与行政协同合作,构建“事前防范—协同调处—法治宣传”KTV版权争议解决的管理体系,能够快速处理既有著作权侵权案件,同时通过行政管理等方式强化音像著作权保护力度,达成“处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管理效果,促进形成规范健康的产业氛围。

五、远程解纷拓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吉林省的侯某是相关摄影作品的创作者,也是该作品的制作方,他住在吉林省。2023年11月,榕江县某学校,一个由被告负责管理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在没有征得侯某同意的情况下,在一篇文章中刊登了该照片。侯某因此向凯里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于“村超”品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及“贵州村超”法官工作站,凯里市人民法院邀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协作单位榕江县人民法院、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运用远程视频方式,采取“庭前+指尖”办案方法,对该案件实施庭前调解,成功促使双方形成共识,被告即时支付了赔偿费用。调解活动结束后,凯里市人民法院,榕江县人民法院,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展开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设立法官工作站点,是满足案件处理需求的有效方式,通过主动联合各方力量共同处理纠纷,能够有效满足民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诉求与新期望,具有显著作用。此举有助于扩展知识产权争议的多种解决途径,并实现实质化解,同时也能切实增强法院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参与度与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其效能。此外,这一举措还强调运用现代化的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实践保障,意义重大。

六、多方联动助力知识产权保护突破地域壁垒

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园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新材料等核心产业,同时培育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因此对知识产权保护有着十分强烈的需要。

都匀市人民法院和福泉市人民法院打破了地域限制,共同建立了黔南州第一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点,并与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泉市文旅局合作,搭建了“司法+行政”的联合保护体系,以此满足本地的创新保护要求。都匀市人民法院会同福泉市人民法院、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泉市文旅局等机构,共同创立知识产权普法协作组织,面向园区内的公司、店铺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知识普及。

借助会议交流、专项学习、事后沟通辅导等形式,显著增强了企业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和水平,促使知识产权保护认知从“被动处理”转变为“事先预防”。都匀市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特别留意对本地商标纠纷频发的案件进行归纳分析。就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致函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司法性意见,给出明确且能执行的措施,以帮助相关机构有效制定对策,从根本上来防止并降低知识产权争议的出现。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单位与文化执法组织进入人民法院的线上调解系统,建立“法院+政府机关+相关领域”的诉前调解网络,把福泉市的知识产权争议案件交给诉前调解处理,达成知识产权争议“通过一个网络解决”的目标,这既加快了争议处理的进度,又减少了当事人维护权益的花费,达成了司法保障与行政保障的紧密配合。

该协同保护模式打破了地域限制,借助跨域司法合作平台,达成案件资料交流、执法规范统一的目标,从而为改善商业环境给予司法支持;连接司法与行政环节,提升管理效率,司法防护的专精程度、威信水平与行政防护的迅速反应、积极作为有机结合,构成“事前预防—监管执行—司法维护”的完整管理流程;革新服务方法,维护产业进步,灵活运用“联络站+法制宣传团体+多种纠纷处理”的综合性方法,精确满足生物医药、先进设备制造等新兴行业安全需求,为区域企业优质发展增添司法动力。

这种合作防护机制成功解决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分散无序的问题,推动治理方式从各自为政转变为联合管理,从被动补救升级为主动防范,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可以借鉴、能够普及的“黔南典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情丽 封瑜

编辑 王杏

二审 张谌

三审 范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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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min 2025年08月22日

    我是安淇号的签约作者“admin”

  • admin
    admin 2025年08月22日

    本文概览:4月25日,省高院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6起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平台协同保护典型案事例。这批典型案事例聚焦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动配合、高效协同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admin
    用户082208 2025年08月22日

    文章不错《4月25日省高院发布6起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典型案例,意义重大》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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